物业小区保安员规章制度(2)

中华教育网 2021-01-11 17: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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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接班保安人员要做好更换制服工作,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上岗领班要召开班前会议,布置当日工作。

  第二十四条交接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记事本向接班保安人员交待、移交清楚。

  第二十五条交接时,先查明下岗人员的手持对讲机是否损坏,如果损坏及时上报,然后进行岗位遗留问题的交接处理及记事本移交。

  第二十六条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第二十八条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第五章保安人员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况下公司对保安人员给予奖励。

  1.拾金不昧者。

  2.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3.积极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4.为搞好物业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显著者。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6.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

  第三十条下列情况下公司对保安人员给予惩罚。

  1.对公司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2.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

  4.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5.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6.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7.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

  8.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者。

  9.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者。

  11.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12.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13.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4.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第三十一条根据第二十四条中所列情节的轻重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保安人员巡逻签到规定

  第三十二条巡逻路线的制定。巡逻路线及巡逻工作职责由经理制订,巡逻工作由保安主管安排巡逻力量和人员,并对巡逻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三条巡逻人员要做好各处角落的检查工作,做好签到记录,为下一批巡逻人员有据可循。

  第三十四条巡逻力量的组织。保安主管根据巡逻路线、巡逻密度、巡逻的内容确定巡逻组的配合、巡逻人员的搭配、巡逻人员的编组,分白班,夜班两班。夜班每组必须两人以上。

  第三十五条日常巡逻路线

  1.整治乱停乱放,确保停车秩序,保持道路顺畅。

  2.认真查看各条巷道的公共设施是否完整。

  3.细致检查各处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巡逻要求

  1.上岗前检查和配带对讲机,夜间巡逻根据需要还须配带械具。确保器材完好,接受领班工作安排,了解巡逻路线和当天工作要求。

  2.根据工作要求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作好巡逻记录和到位点签到记录。

  3.发现可疑的人、事、物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用对讲机与监控室报告,并采取措施严密监视。

  4.夜间巡逻发现安全防范漏洞既要及时处理,采取临时性措施,又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和落实。

  5.巡逻时有礼有节,规范服务,文明执勤。

  6.下岗前检查器械使用情况,写好工作记录和交接。

  第三十七条检查

  1.保安主管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检查不少于一次,每责任区提查一次,班长会面检查不少于两次,保安主管对夜间岗必须进行抽查。

  2.保安主管每周必须检查各管理处巡逻队员巡逻棒的使用情况以及巡逻棒的'数据。

  3.凡检查巡逻棒数据发现漏检情况的,依照班次检查按漏检一次罚款两元。

  第三十八条收发、保管。由保安主管负责每周收发签到表或者巡逻棒一次上交到行政部门处理并且打印出有关巡逻数据进行查核。

  第三十九条责任。队员如果丢失或损坏公司财物一律按原价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物业小区保安员规章制度

  一、门卫安全协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及16小时立岗服务制度。

  二、门卫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文明执勤,礼貌待客,认真负责,服装整齐,仪容端庄,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认真填写各类门岗工作记录。

  四、对流浪乞讨,拾破烂和收买废旧物品以及叫卖人员,推销人员等各类闲杂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其进入小区。

  五、保持门岗周围环境的整洁及设施标志完好。每天10点以前小区主管要负责落实门岗内外的清洁工作。

  六、门卫值班室及站岗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滞留,以免影响门卫正常工作,值班室内物品应保管爱护、摆放整齐,卫生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