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村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4)

中华教育网 2021-01-18 23:06:07
浏览

  1.做好排查工作。乡镇(街道)干部要下沉到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定责定岗。在乡镇(街道)的领导下,村委会牵头成立由村委会干部、片警、村卫生人员等组成的农村防控工作组,形成乡镇(街道)、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三道防线,鼓励村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摸排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往来情况,对村委会、村小组、家庭进行全覆盖,及时发现防控隐患线索,并向乡镇(街道)报告。

  2.及时告知信息。村委会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人员立即到所在村小组进行登记,如实填报、核对《个人健康申报表》或通过“云南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申报系统”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个人做好体温检测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每日发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防控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3.开展健康教育。村委会要通过村宣传栏、“一封信”、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疾病防治核心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督促家庭多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毒,减少家庭聚会;督促个人做到出门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少聚集、少窜门、少聚餐、不信谣、不传谣。不组织公众聚集活动,要求白事从简、红事推迟,督促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避免交叉感染。

  4.加强分类管理。对返(来)村人员进行分类管控,入网、入格、入家庭。建立下传机制,由乡镇(街道)政府将收到的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地区返(来)村人员名单下传村委会。村委会收到本村前14日内离开湖北地区或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返(来)村人员信息(或自查发现此类人员)后,要监督此类人员接受集中医学观察,不得外出,并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落实到人、登记在册、村委会管理、上门观察。建立上传机制,对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者,村委会要及时报告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报告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迅速安排就诊。村委会要督促其他疫情高发地区返(来)村人员主动自行隔离14天,外出时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伴乏力、干咳等症状,督促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

  5.加强环境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农村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委会、每个村民小组、每个家庭。村委会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村民小组、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二)中风险农村地区,当农村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时,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在上述5项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严格密接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村委会的配合,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县(市、区)政府要指定隔离点,对所有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开展集中隔离。

  2.加强清洁消毒。村委会要协助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并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居民出入时要佩戴口罩,村委会要做到监督提醒。

  3.取消自发组织的群体性集会活动,停办庙会、集市等公众活动。

  (三)高风险及较高风险农村地区,当农村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时,要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在上述8项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实行区域封锁,采取有效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可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员聚集。限制或停止农村内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当地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四、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