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应急预案(最新)

中华教育网 2021-01-20 21: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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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病毒应急预案(最新)

新冠病毒应急预案(最新)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等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济宁市委防疫工作组、学院防疫工作组要求,坚持以师生为中心,把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原则

  全院上下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全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三、建立防控工作组织体系

  (一)成立航海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李敬福任组长,副书记苗新波、教学副院长赵传贝任副组长,各班级辅导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和指导全院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相关卫生健康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学院防控工作形势,调整学院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部门、各班级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二)各班级辅导员、部门负责人作为本班级、本部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照国家及学校最新要求,本部门疫情摸排情况均及时报学院,由学院疫情专门联络人汇总各班级、部门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按照学校防疫工作规定时间报学校相关部门,并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三)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要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严明组织纪律,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严肃执纪问责,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四、假期紧急应对

  (一)立即停止一切集聚性活动。一律停止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人群集聚性活动。

  (二)开展卫生健康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提醒学生及家长尽量减少外出走访、探亲和旅游,尽可能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如有不适应及时就诊。教育学生原则上不要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集聚性活动。

  (三)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有重点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学生,按要求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

  (四)严禁学生提前返校。在开学决定未确定前,辅导员要逐一通知学生延期开学,严禁任何学生提前返校,并根据学校及学院教务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做好网络学习的准备工作,按时进行线上课程学习。

  (五)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在岗在线值班领导,随时处置新冠疫情相关工作,值班人员要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六)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禁止组织集聚性活动、不允许学生提前返校、因推迟开学引发学生及家长对学业的焦虑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五、开学通知与准备

  (一)开学或延期开学通知公布。学院根据学校确定开学的时间,及时向全院师生发布开学通知。

  (二)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在开学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和身体健康状况,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先在家静休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