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普法教育活动方案(2)

中华教育网 2021-01-15 12: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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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泰安迎春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细则》等有关材料。

  (二)活动方式:重点完成“四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启动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营造遵规守纪的教育氛围。

  2、开展一次班、队会活动。活动期间,全校要开展一次以“学法守法用法,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为主题的班、队会活动,中学部要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学校纪律处分细则》的学习,小学部重点做好《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迎春学校学生在校一日常规》的学习。通过活动使学生对法律法规和守则规范产生认同感和神圣感并将严格遵守法律和守则规范的意愿落实在行动上。班会结束后,班主任将法制教育的班会备课交到政教处。

  3、观看一部法制教育视频。利用周三周四午间讲故事的时间,利用本班多媒体组织学生观看学校提供的法制教育视频,班主任要结合视频案例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初一至初三年级学生每人写一篇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的心得体会,每班挑选5份交到政教处。

  4、办好一份法制教育手抄报。活动期间,要收集好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的法律法规常识、案例故事、心得体会等材料并做好整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制作手抄报,4—7年级每班选取3份交到政教处。

  五、活动要求和评价

  1、各班班主任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

  2、各班根据活动内容的要求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按要求上交活动材料,政教处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的质量进行评价,检查结果纳入当月班级评价,完不成任务的班级在工作量分数中适当扣分。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普法教育活动方案

  今年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重要一年,为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稳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三市、法治三市建设,现将组织开展今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我县“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以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和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意识;提升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达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知法用法,推动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为我镇平安三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二、领导机构

  成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潘典宏同志任组长,熊昭明、周李、魏广雄同志任副组长,余平安、余龙伟、欧阳小年同志为成员组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龙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协调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工作,由乡镇党委书记牵头,主管政法的班子成员专抓,综治办、司法所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此项工作。

  三、宣传重点

  1、《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2、《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3、涉及党的基本知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突发事件、矛盾纠纷处理相关实用性法律法规、工作行为规范及社会管理创新等相关知识。

  四、实施步骤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1、4月10日前由镇党委书记潘典宏同志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单位研究,统一思想,提出工作要求,并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2、4月中旬,由镇组织办、宣传办、综治办、党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分别组织教员统一教案,并进行相应培训。

  3、4月25日前,由镇综治办牵头,召开各村、各部门单位专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教育阶段(5月至8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