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防控学习心得3篇(2)
其次,在容易引发案件的环节多家注意。在我们平时工作中有些环节很容易引发案件如:在信贷方面,贷款授权授信管理、向关联企业多头放贷。而在会计方面,银行与企业的对账制度;会计业务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业务处理"一手清"现象;印、证、押管理;会计交接;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和保管等等。
最后,在日常工作中,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勇于劝阻,必要的时候检举,将案件发生的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每个员工通过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履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必将使我们银行违法违规案件行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案件防控学习心得3
上半年,在支行行长的带领下,利用每周的开会时间,我行多次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省联社下发的《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风险防控实务》,并结合联社下发的典型案例的通报,积极开展了讨论与学习,参照制度认真查找问题,深入挖掘残留在自身的陈规陋习。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教育,本人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现将这阶段对案件防控学习的体会通报如下。
农商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防范和控制风险始终是最重要的工作,而内部控制又是控制风险的关键。因此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对促进农商行稳健经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起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近年来,各种金融案件频频发生,发案率仍然高居不下,应对案件事件形势严峻。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落实到位造成的,主要反映在以下问题:
一、防患意识不强,疏于管理。
近年来,许多银行只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信用社,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形式学习。
二、员工法纪意识差,疏于教育。
农商行点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认为在各自网点内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教育无意义,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稽核检查过于形式,监督不足。
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农商行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责任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
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情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经过这期间的学习与思考,本人觉得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以提高案件防控的实效性。
一、严明岗位职责,构建严密的控制机制
以制度管人是硬约束,以人管人是活约束,后者更加灵活有效。农商行作为金融企业,只有建立严明的岗位职责,利用互相之间的牵制、制约才能有效地加强内控机制。因此,在岗位设计上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体制牵制原则。不论前台、后台,不论一线、二线,不论前勤、后勤,均应坚持审批、操作、监督三权分离,人员分离、职能分离,避免在控制环节中出现漏洞。二是程序牵制原则。业务流程的不同环节应由不同的人员完成,实行岗位牵制,按业务流程顺序操作,不能漏、逆操作程序,更不能无程序单人操作。三是责任牵制原则。不仅强调责、权、利相结合,更要强调岗位联保,责任连带,严防出现人情代替制度现象。
二、强化“人本控制”,构筑坚固的防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