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定点维修服务承诺书(2)

中华教育网 2021-01-13 18: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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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保证遵守维修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全部承诺,保证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全部条款履行维修协议。

  汽车定点维修服务承诺书

  我方作为单位车辆维修定点单位,在定点维修服务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维修质量担保承诺

  1、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本公司品牌的新车,整车质量保证期为2年或者6万公里。

  3、更换的零配件(不含易损件),质量保证期为1年或者2万公里。

  4、更换的易损零配件,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或者10000公里。易损件指滤清器、外观件、灯泡、控制开关按钮或旋钮、门拉手、制动片、离合器、橡胶件(雨刮片质量保证期为1个月或者1000公里)、轮胎、玻璃。

  5、执行交通部20xx年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实行峻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6、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计算。

  二、维修费用优惠承诺

  1、应及时提供20xx年—20xx年度漳州市直、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中标报价表,供送修单位查询。

  2、自觉遵守价格优惠和质量保修期承诺,维修工时优惠,中标品牌车不高于20xx年—20xx年度漳州市直、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中标价80%;非中标品牌车不高于本公司报价标准的80%。

  3、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支出,确需更换零配件时,使用合格产品或正品。维修零配件的材料费中标品牌车不高于20xx年—20xx年度漳州市直、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中标价90%;非中标品牌车不高于本公司报价标准的90%。

  三、服务承诺

  1、实行公开、透明、合理的价格制度,绝不虚报项目配件,使用正厂配件。

  2、提供快速专业保养服务,对预约车辆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上工位维修,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3、主动保养提醒、免费代办年检、保险代理等一条龙服务。

  4、提供24小时外出援助服务,漳州市区(龙文区、芗城区)范围内免收施救费及拖车费,应客户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

  5、每季度提供一次免费的检测服务和相关养护。

  6、建立车辆详细的维修档案,提供日常免费保养和技术咨询服务,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的状况。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定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xx年xx月xx日

  汽车定点维修服务承诺书

  公司(维修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及汽车维修工艺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在定点维修期间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和安全运行为前提,并郑重向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作出如下承诺。

  设立应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合约期内车辆在滁州市内区域内外出车途中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免费施救,并及时派员抢修。

  及时、优先完成医院车辆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车辆保养随到随修;救护车随到随修;若车辆单位有多台车辆同时维修时,及时并尽最大限度满足用户需求。维修后的车辆年度检测必须合格。

  按规定为每台车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提供日常免费保养和技术咨询服务。设立专线。

  车辆维修完工质量保证不低于投标书承诺的标准,及时主动向车辆单位有关人员报请验收认可。如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损失,我方全部承担。

  保证用车单位车辆在维修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我方承担全部损失。

  建立投诉制度,接受用车单位对管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用车单位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