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记账凭证总结心得体会(3)
3、记账凭证中所运用的会计科目必须适当。按照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现金出纳业务的性质,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收”和应“付”会计科目,需要登记明细账的还应列明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的名称并据以登账。一般来说,出纳人员只涉及收付款凭证,不涉及转账凭证。
对于收款凭证其借方科目为“现金”或“银行存款”,其贷方科目则应根据经济业务内容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对于付款凭证,贷方科目为“现金”或“银行存款”,借方科目也是根据经济业务内容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借记“原材料”、“物资采购”、“管理费用”等。
4、现金出纳的签章必须完备。从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出纳人员办理收付款项以后,应在收付款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记账凭证中要有凭证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人员的签章。
5、现金出纳凭证要求连续编号以便备查,如一式三联的发票收据都应连续编号,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联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记账凭证一般是按月顺序编号,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将收付款凭证自每月第一笔业务顺序编至月末最后一笔业务;二是收付款凭证与转账凭证混合编号,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需注意的是不可以有漏号、重号错误。
6、现金出纳凭证的保管。现金出纳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同时也是重要的经济档案,历史资料,是登记账薄的依据。
因此其必须妥善保管,要将其按编号顺序进行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企业名称,记账凭证种类,起止号数,年度月份和起止日期,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其目的在于便于事后查找。
7、记账凭证审核。记账凭证审核包括以下方面:
(1)记账凭证中的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金额及其对应关系是否正确无误。
(2)记账凭证记录的经济业务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相符,记账凭证是否如实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附件份数(张数)填列是否与实际份数(张数)一致。
(3)摘要栏的填写是否清楚,是否准确且简要说明了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内容。对于记账凭证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包括手续、内容的补办、补填或拒绝办理。对错误的凭证,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重新填制或更正错误。
(4)审核记账凭证中有关项目填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规范等。
二、编制会计凭证误区
1.收据不能做为记账的凭证
凡是收据就不能做为记账的凭证?不是,不要将做账与税前扣除相混淆了。
凡是收据都不能税前扣除?也不是。部分收据,如政府部门开具的专用票据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例如:
(1)由政府各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
(2)由各事业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
(3)捐赠收据;
(4)工会经费收据;
(5)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收款收据;
(6)军队收据;具体规定请参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
2、职工借款出差回来报账后单位不开收据
职工借款出差,出差回来后,用票据报账,多退少补。不管员工是否交回现金,均应该开给冲账收据。否则,假如财务入账错误或将票据弄丢后,出差员工就有口难辩,无法证明自己借款已冲销。
三、冲销凭证反向蓝字冲销
做冲销凭证时应该同方向红字冲销,而非反向蓝字。只有同向红字冲销,科目余额表借、贷方向的发生额才会准确地反映真实的数字。
四、所有的白条都不能入账
什么是白条?通常意义上讲,白条就是指在白纸上书写的收支证明(或收发证明)。很多财务人员认为所有的白条是不可以入账的。其实并不是这样,支付对方是个人且不属于应税劳务的支出是可以用白条入账的,而并不需要发票。如:
(1)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偿、赔偿费用。如拆迁赔偿、青苗补偿费,但需有相应的赔偿协议等证明文件;
(2)独生子女补助、取暖费补助、防暑降温费等补助;
(3)抚恤金、救济金等福利补助;
(4)离职补偿;
(5)丧葬费;
(6)死亡赔偿;
(7)按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