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结(2)
局党组高度重视能源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纲要》印发后,努尔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请认真研究,提出我局落实方案”。能源局系统认真学习领会《纲要》精神和具体要求,全面梳理我局法治机关建设职责,结合能源行业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了落实法治政府目标、推进能源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
为了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组织精干力量,明确不同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可检验成果。局法制机构及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业务指导,跟踪汇总进展情况;牵头单位按照法治机关建设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参与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我局出台《国家能源局**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明确**年简政放权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行政审批改革的整改落实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11大项、29项具体事项的工作任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能源领域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能源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和涉企保证金,经梳理,能源领域没有收取此类保证金。
(二)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继续加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截至目前,我局已取消下放64%的行政审批事项,超过国务院规定的50%要求。研究论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整合,新建(含异地扩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核准权限下放,列入规划的新建炼油项目和煤制燃料项目核准权限下放,油气对外合作总体开发方案项目审批由参照核准办理改为参照备案办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事项取消等。其中,电工证整合事项由我局与安监总局联合报国务院审改办。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的通知》,新建(含异地扩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仍然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下放至省级政府。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和石油天然气对外合作区块总体开发方案改为备案制。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决定将依照法定程序修订整合“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事项的相关法律规定。完成防雷许可的划转交接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为优化行政许可流程、精简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我局制定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推进全局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和办理时限承诺制,修改完善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我局华北能源监管局建成行政许可在线平台,推行免费快递服务,减轻企业、公民负担;浙江能源监管办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理念,推进“互联网+快递”行政许可方式落地,大幅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建立阳光审批制度,完善行政许可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网上咨询、申报、审批及过程实时告知等全过程网上作业。全面清理行政许可类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证明、压缩承诺办理时限。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开展报建手续清理工作和中介服务清理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版》的要求,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我局标准建设提出总体要求,组织制定标准化建设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及评价等工作。
(四)组织编制国家能源局权力和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