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单位创建的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 文明单位创建目标3篇(7)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今年我局的中心工作之一。领导班子各成员、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x大精神的高度,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㈡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全力抓,工、青、妇群团组织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jú长是全局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各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各局属单位负责人一定要把创建工作摆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创建目标,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各党支部、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要在这次活动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入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㈢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到实处。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个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坚持把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把文明创建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把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各类评先、表彰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奖优惩劣,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创建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㈣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局创建活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信息”、“简报”等不同形式,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和各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强同市文明办的工作联系,争得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局创建工作的支持和创建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并加强同我市已获得国家级、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单位的联系,虚心学习,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循序渐进,推动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