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材料范文两篇(4)
8.1.2 发生重大、较大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命令启动“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利用公司所有有关部门及一切资源外共同响应外,还需要社会相关应急救援机构参与救援的事件为一级响应。
8.2 响应程序
8.2.1 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接到发现突发事件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判断应急响级别。
8.2.2 二级响应: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作为此级响应责任人,马上到现场确定情况,情况属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马上确定病患是否已经送至医院就医,通知安健环部对密切接触病患的人员进行隔离,通知行政事务中心在值班室设置隔离室,并联动其他各部门,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趋势,做好公司日常生产工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确定是否启动应一级响应。
8.2.3 一级响应: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接报告后,立即对现场情况进行确认,命令启动“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通知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参加应急处理会议。公司各相关部门同时联动,物资采购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物资的供应和临时急救药品等物资的采购;党群工作部和工会办公室做好疾病宣传、员工思想引导和善后安抚工作;行政事务中心后勤保障,确保采买的安全性和被隔离员工的正常生活配给;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总调度,在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及时、准确向上级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地方卫生部门报告疫情情况,以及必要时第一时间向外部应急救援机构寻求救援。
8.3 应急处置
8.3.1 应急处置要点
8.3.1.1 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公司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8.3.1.2 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当天活动的室内场所及接触过的物品、食物等,经应急指挥部同意行政事务中心通知安健环部先行隔离,为医疗机构人员调查取证保存原始材料。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8.3.1.3 考虑发现人有被传染的可能,在公司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到达后,发现人简要汇报相关情况,并根据应急指挥部安排,执行预防传染他人的隔离措施。
8.3.1.4 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8.3.1.5 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8.3.1.6 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带好防护用具,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对所发现的疑似病人,按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联系或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诊断、治疗和转运。转运时要用医疗机构的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将发病情况,诊断或疑似诊断(病历)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8.3.1.7 行政事务中心根据专业医疗机构意见,安排人员选择合适的药品,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联系地方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防疫部门对感染区域及公司其他部门进行消毒。
8.3.1.8 行政事务中心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8.3.1.9 行政事务中心征求专业医疗机构人员确认与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检查、观察、隔离措施,并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