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述责述廉报告范文3篇(2)
镇党委积极支持镇纪委履职,选优配强镇村纪检干部,将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干部队伍当中,明确了纪检干部的职责,严格落实纪检干部列席党委会制度,对重大项目、重要事项、重要人事等决策实施全程监督,积极支持纪检干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一)注重落实监督,严格重点领域监管。围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交通建设、扶贫开发、农田水利、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开展跟踪监督,确保运作合法合规、资金使用安全、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廉洁高效。如对天台村扶贫路建设项目、五里农综项目、村级阵地建设项目、“小农水”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实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并实行党委委员负责制,对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决算等关键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资金管理规范有序。
(二)着力整治“微腐败”,严肃查办违纪案件。按照区委、区纪委整治“微腐败”工作要求,镇党委狠抓方案制定、氛围营造、人员安排、经费落实等重要工作,多次组织动员会、见面会、推进会,召开了“一对一”联村纪检监察干部与所联系的村(社区)干部座谈会,积极配合区委巡察组对三个村(社区)的巡察工作。作为党委书记,全程参与“微腐败”工作,集中约谈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多次专门找村支部书记做思想工作,要求各村全面自查,鼓励干部主动交代问题线索,对违纪案件的办理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在“微腐败”治理期间,我镇共收到问题线索11条(其中主动交代6条),立案5件,组织处理3人,党纪处分2人。
(三)发动全员参与,切实提高社会评价。一是开展集中大宣讲。今年3月、9月,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到全镇12个村(社区)、157个村(居)民小组,以村社干部大会、院坝会等形式,集中宣讲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知识专题辅导,强化党员干部群众的正确参与意识。宣讲受众达7000余人,收集处理群众诉求20余条。二是落实“一对一”约谈。按照镇党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村(社区)支部书记、党群部门负责人,镇长约谈政府部门负责人、村(社区)主任,镇纪委负责人约谈镇纪委委员、各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分管领导约谈分管部门和联系村中未被约谈的其他人员的工作要求,约谈镇村干部达140余人,切实做到了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效果上明显。
(四)聚焦脱贫攻坚,保障脱贫政策落实。加大对脱贫攻坚全员全域全程监督,针对精准识别、政策落实、产业安排、危房改造等实施重点监督;针对扶贫项目的人、财、物全方位监管;从项目的规划设计、申报审批、到实施验收都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廉洁高效。特别是在危房改造中实施规范流程再造,取得了良好效果,从实施改造工作至今,无一例问题案件发生,得到上级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三、勤照镜子,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作出表率
(一)坚持严于律己,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作为镇党委书记,我把权力当作责任,坚持依法用权,坚守廉洁底线,自觉用党纪、政纪、法纪严格约束自己。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严以修身,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各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科学谨慎地行使自己的职权。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区委“十二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群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集体决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按规定程序运行,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带头自觉遵守“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规定,切实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绝不搞“一言堂”。目前镇第七届党委已召开党委会30余次,对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203个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民主科学决策,营造了“群策群力民主谈,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自己。从未出现过瞒案不报、私自处理案件、举报材料;从未接受管理对象的宴请、礼金、礼品以及安排娱乐、旅游等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办事,时时处处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二是个人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情况的规定》和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个人有关事项,每年定期向纪委和组织报告,并将其作为个人廉洁从政,加强廉洁自律重要内容,年度公开述责述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三是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无经商等情况。本人及家属没有大办过酒席,没有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