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局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的情况报告(9)
(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在学习教育、监督管理上抓早。党委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规党纪贯穿到学习教育、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构建任前知识测试、廉政谈话提醒、作风督查等日常教育监督长效机制,做到打招呼在前、敲警钟在先。坚持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上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斗争前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从“小事”“小官”小节”“小错”抓起,将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于细微处转作风,在真管中促落实。坚持在监督执纪、责任追究上抓常。努力在真抓真严、真管真治上下功夫,运用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要时间节点,严明纪律、严格执纪,不留“暗门”。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6人次,其中诫勉谈话7人次、警示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15人次、提醒谈话6人次、通报批评2人次、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15人次、召开组织生活会帮助4人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帮助1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26人次,其中党内警告12人次,党内严重警告10人次,政务警告3人次,政务记过1人次,政务记大过1人次。
(三)全面落实监督执纪责任。农业农村委党委坚持把制度和机制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积极协助驻委纪检监察组建立完善理论学习、内部管理、谈心走访、思想分析、综合监督、项目监管、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架起党委工作与纪检监察组对话的“桥梁”和“纽带”。凡是党委重要工作安排和重大事项决策,都及时与驻委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主动听取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接受驻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切实贯彻市纪委监委关于《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管理工作规定》,大力支持驻委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积极配合驻委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举报线索、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并在人员力量、经费安排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给予保障。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和各局办院纪委职能行使,在基层党组织全面配备纪检组织,确保农业系统党内纪律检查监督工作全覆盖。
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一)聚焦目标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党委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政治担当;始终坚持站在全局的高度对从严管党治党工作进行统筹谋划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通过“年初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和承诺书、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党委会专题研究安排、每季组织一次党建督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汇报”6项举措,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5次,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推动会3次,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狠抓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二)健全责任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党委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形成明责、考责、述责、追责的责任体系。年初,党委与各局办院党委、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0余份,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160余份,逐级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记实管理,强化推动落实;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制定个人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健全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名委领导联系1个基层党委,带动农业系统各级党委班子成员联系50个基层党支部,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